内蒙古自治区84辆巡回审判车“上岗履新”生活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 / 2016-05-11 09:04
5月10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授车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84名基层法院代表在授车仪式上接过巡回审判车新车钥匙。

“巡回审判车授车仪式”现场

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在授车仪式上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云喜顺主持授车仪式

5月10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授车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84名基层法院代表在授车仪式上接过巡回审判车新车钥匙。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出席活动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云喜顺主持授车仪式。

胡毅峰指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为基层法院配备84台、总价值2000余万元的巡回审判车,这样的规模和力度在全区法院历史上前所未有。举行“全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车授车仪式”,目的就是以此为契机,动员全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实、做细。

胡毅峰强调,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离不开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按照高院党组年初的工作部署,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在全区法院推广兴安盟的“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及“十个全覆盖、送法进村屯”和乌兰察布市的“诉讼服务一键通”工作经验,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全覆盖”,让司法服务最大范围地走进社区,最大范围地进入田间地头,最大范围地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巡回审判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作为审判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其审判方式贴近群众,兼具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功能,能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诉讼开支,避免诉累,有助于增进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巡回审判车车厢内部

授车仪式现场的巡回审判车

据悉,此次配发的巡回审判车辆,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于一体,所有车辆具有在车内开庭、庭审现场录制、制作法律文书、远程签章等功能,是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移动巡回审判法庭”。(陈立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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