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7日内只维修不退换,不合理!生活

/ / 2016-05-24 12:57
郭女士购买的手表在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退货、更换或者维修,商家不可单方面限定处理方式。

投诉情况:消费者郭女士5月8日在包头昆区天王手表专柜购买一块女士手表,佩戴两天后手表出现“时走时停”的问题,经专柜维修师傅判断是机芯质量引起,郭女士便要求专柜更换新手表,专柜只同意更换手表机芯,不能更换新手表。郭女士拨打12315热线投诉,希望得到帮助。

法律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处理结果:本案中,郭女士购买的手表在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退货、更换或者维修,商家不可单方面限定处理方式。此案经昆区前进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调解,专柜同意给消费者退货,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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