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去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03微克生活

北方新报 / / 2016-06-04 09:26

6月3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呼和浩特市环境质量状况。2015年,依据环境监测结果,呼和浩特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76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5.6%,较上年度增加34天。监测河流中黄河、浑河水质状况为良好;湖泊水质为IV类;水库水质为V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与上年相比,全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无明显变化。

2015年,根据首府8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03微克,较上年下降14.9%;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3微克,较上年下降6.5%。“十二五”期间,首府黄河、浑河水质较好,达到III类水标准;大黑河、小黑河各断面均有不同程度污染,对此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投入,对上述断面进行治理。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首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4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总目标任务。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首府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空气质量较好。(记者 刘 惠)

原标题:首府去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03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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