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纪委坚持从严治党抓好主业主责乌兰察布

内蒙古新闻网 / / 2016-12-14 20:38

乌兰察布市纪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点线面多形式开展学习,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党,抓好主业主责。

多形式掀起学习热潮。领导领学,支部先学,先后3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召开3次市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大会,传达系列大会精神;组织宣讲、开辟专栏、专题培训,全方位拓展学习方式,扩大学习范围。期间,抽组成立市纪委宣讲团深入11个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巡回宣讲,并在《乌兰察布日报》开设专栏。

加强落实提升履职能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学促行”,突出纪律审查主业,积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深化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台《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定《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保持了惩治腐败力度不减, 1—1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案件1195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22件,立案4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5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共谈话函询132件,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53人,并不断深化“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同时,深化廉政教育,纯洁纪检监察队,加强“四风”整治,开展了5轮142次监督检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基层干部贪污腐化和与民争利、涉及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的问题,通报曝光13起典型案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皇甫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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