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兰察布市政协340件提案已全部办复乌兰察布

/ / 2016-12-15 10:51

乌兰察布市政协三届四次全委会议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共340件。在这340件提案中,确定了51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截止11月30日,340件提案已全部办复。

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市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推动,各承办单位落实”的良好局面,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着力提高提案质量

委员撰写提案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注重问题导向。多数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案委员会坚持宁缺毋滥、必保质量的原则,严格了立案的标准,提高了立案的门槛。承办单位普遍反映政协提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二、联合交办提案,形成强势推进提案办理的合力

政协全会后,市委、政府、政协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会上,政府副市长和政协分管副主席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参加会议。与此同时,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市委、政府、政协联合交办提案,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形成了强势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机制。

三、市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牵引带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市委、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从2015年起,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筛选确定重点提案。2015年确定38件重点提案,今年又确定了51件重点提案。实践证明,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选定重点提案,更能体现全局性、更具有针对性。所选提案,有的是市委、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有的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的是事关群众生活的民生工程,还有的是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这些提案很具有代表性,解决好提案所提的问题,就能切实解决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深远。

对重点提案,全部实行了市领导牵头督办。即政府各副市长,政协主席、各副主席,按照工作分工,根据分管或联系单位,每人分别牵头督办2—4件重点提案。

为了办理好重点提案,市政协及时召开主席会议,对提案督办进行安排部署,并经常听取重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建立了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选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承办。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包案的市领导亲自调研、认真督办重点提案,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提案反映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和问题的妥善解决。

今年乌兰察布市51件重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多数得到了解决或基本解决。51件重点提案的办理,对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好评。

四、加强办理协商,积极采纳合理建议

各承办单位把与提案者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走访委员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面对面的协商,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的落脚点放在了解决实际问题上,各承办单位认真采纳提案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都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进难以解决的,也制定了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五、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办理动态,推动提案落实

提案委员会把上门走访承办单位,作为了解办理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加强与部门联系、推动提案办理的有效方式。提案委经常到提案办理单位走访,进行座谈交流,通过走访,也促使提案人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委员对提案办复的满意度。在日常工作中,提案委员会与各承办单位建立了经常性的沟通联络机制,在联络中催办,在沟通中督办。对提案的运转努力做到信息灵敏,情况清楚,指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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