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倡导市民欢度“绿色春节”拒绝烟花爆竹乌兰察布

乌兰察布晚报 / / 2017-01-21 15:43

各社区宣传《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多数居民表示支持

2016年12月21日,集宁区人民政府下发《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在全区范围内销售和点放孔明灯,严禁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点旺火,严禁在建成区外的易燃易爆场所周围和可燃物堆垛附近点旺火。严禁在白泉山、老虎山、卧龙山、霸王河公园、广场、绿地、景观带灯区域,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输变电设施、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各社区积极入户宣传

新华街办事处卧龙社区的工作人员将《通告》贴在人群密集的广场、小区里,工作人员还利用下班时间上门入户,向居民讲解《通告》内容,希望大家能从维护城市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认真遵守执行。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如意社区通过发放文件、转发微信、传播短信、张贴通知等开展禁燃宣传工作。针对居民区集中的网格,采取张贴板报、宣传标语以及集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前进路办事处为民社区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于临街商铺,社区工作人员采取上门宣传的方式,让居民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点旺火、放孔明灯带来的危害。

多数居民表示支持

“点旺火寓意来年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不点旺火,总觉得少点什么。”做生意 的严先生表示,虽然不理解,但是会从大 局考虑,不点旺火。

市民李先生认真看了通告后说:“放烟花是过年家家户户都会做的事, 就图个热闹,但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一定要遵守通 告。其实在家看晚会,吃饺子也是不 错的选择。”

“我表示支持,每年放烟花爆竹、点旺 火、放孔明灯,虽然都图个好寓意,却给环 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而且空气也 不好。所以我会呼吁周围的人,和我一起过一个绿色的春节。”居民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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