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治管理街道效果好赤峰

赤峰日报 / / 2017-01-24 21:20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敖汉旗木头营子乡创新小城镇管理模式,成立了全旗首家由居民和临街商户自愿投票选举产生的街道管理服务社——木头营子乡街道管理服务社,运行两年多来,实现了街道居民、商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目标。

木头营子街道管理服务社是一家在敖汉旗民政局依法登记,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业务是服务城镇建设及街道管理。该街道管理服务社的职责是负责市场街道的环境卫生;街道绿化、美化管理;治安防范,防汛、防火、防盗;集贸市场的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商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领居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路灯等公共设施管护;市容市貌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一切活动。

这家街道管理服务社运行以来干成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清除马路市场。原来每逢集日,木头营子乡主街道整条马路上都被各类摊贩占据着,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而且卖菜的高峰期过后,路面上就会留下很多垃圾,又脏又臭。但与之相距不远的农贸市场里面的摊位却大量空置。服务社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措施对马路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对流动摊点进行合理疏导整治。服务社对农贸市场进行整修,在农贸市场合理开辟新摊位,划线定位,引导流动摊贩进入经营,规范后的农贸市场秩序井然。街道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农贸市场的秩序和卫生管理,有效遏制了治理反复问题,巩固了整治效果。对临街各商户、住户实行门前“三包”,注重奖罚结合等措施,临街所有商户一律不准到店外经营,坚决制止店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倡导商户守法诚信经营。街道管理服务社每天派人定点定岗服务,加强巡查和管理,商贸市场规范有序,小城镇面貌大为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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