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兴安盟

兴安日报 / / 2017-02-07 15:42

2月5日上午,兴安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盟委书记张恩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主持会议。盟领导李国栋、刘福德、尤国钧、刘子强、高世勤、郭永田、高长胜、马焕龙、阿拉坦敖其尔、于绪宝、折喜文、李艳荣在主席台就座。盟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俊部署工作。自治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赵世清出席会议。

张恩惠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全盟各级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三转”,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从严从实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行为,严厉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在全盟上下形成了持续的震慑效应,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有力保障了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张恩惠强调,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把我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张恩惠要求,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全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举措上紧跟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做到切实知责明责、认真履责尽责、严格考责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做纪委(纪检组)的坚强后盾,全力支持纪检工作,实行人财物倾斜保障,让纪检工作有位、有为、有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秉公执纪、恪尽职守,自觉做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

奇巴图强调,全盟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为圆满完成2017年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可靠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奇巴图要求,要努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服从”,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组织要自觉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始终牢记纪律是踩不得的红线,闯不得的雷区,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以实际行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保证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权责清单,不断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利用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全面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王俊总结回顾了2016年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17年工作任务。

王俊强调,2016年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2017年是实现我盟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导推进机制。健全巡察体系,全面铺开盟旗(县市)巡察工作,实现巡察全覆盖。聚焦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聚焦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等问题,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深挖细查严纠,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通过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王俊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既要坚决查处极少数,又要切实管住大多数。2017年各旗县市纪委既要坚决查处党政机关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也要下大力气查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大局、服务全局,站在维护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看问题、想办法,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做工作、抓落实。

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领导同志,盟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武警支队支队长、政委;各旗县市委书记、旗县市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盟委各部委、盟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驻乌各军警部队、驻外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盟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盟纪委派驻盟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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