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发改委将对第二类疫苗销售价格进行规范管理二连浩特

二连浩特市发改委 / / 2017-02-07 21:43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规范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切实维护二连浩特市疫苗价格秩序,规范疫苗流通价格行为,保障疫苗的正常流通和安全接种,从3月1日起,二连浩特市发改委开始对第二类疫苗销售价格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愿受种,并且由公民自费的除第一类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目前第二类疫苗主要包括成人乙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感冒、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痢疾、肺炎疫苗、狂犬病等14种未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

根据规定,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在疫苗采购价的基础上收取20元/支的疫苗储存、运输费用。疫苗接种单位可在实际购进第二类疫苗价格的基础上,向受种者收取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服务内容包含诊察、留观、注射、卫生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酒精、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接种信息服务等。

目前,二连浩特市发改委正在对二连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的第二类疫苗进价进行备案管理,履行收费公示程序,备案结束后,市发改委将向全市公布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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