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赤峰

赤峰日报 / / 2017-02-08 12:59

在政策性增资、就业增加及惠农惠牧政策的推动下,2016年赤峰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长速度双双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

据赤峰调查队抽样调查,2016年赤峰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36元,比上年增加2141元,增长8.5%,增速列全自治区十二个盟市第一位,比自治区平均增速快0.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确保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二是民生政策发力带动转移性收入增长;三是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经营性收入增长;四是投资活动日益活跃,促进财产性收入增长。

2016年,赤峰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17元,比上年增加705元,增长8.0%,增速位居全自治区第二位,比自治区平均增速快0.3个百分点。农牧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惠农惠牧政策推动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二是设施农业发展带动农业收入增加;三是就业渠道拓宽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四是土地流转加快推动财产性收入增长。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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