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匡正气 从严治党谋新篇阿拉善盟

阿拉善日报 / / 2017-02-11 21:32

——2016年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2016年,全盟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纪委和盟委的部署要求,遵循党章规定,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为我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正风肃纪

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自治区、盟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在全盟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政治意识、纪律要求、担当意识、为民情怀和推进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50起,问责领导干部69人(其中县处级20人)。

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看住年节假期,努力把作风建设打造成为党的建设亮丽名片。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714批次,发现问题110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问责处理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紧盯扶贫和涉农涉牧等重点领域,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起,问责领导干部4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

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分65批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的纪律等163个问题、175人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了持续震慑。

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

坚持把执纪审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惩治重点,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制定《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拓宽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建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推行信访线索和问题线索“双排查”“零暂存”制度,在健全案件管理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信访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确保每一个问题和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把“四种形态”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具体路径,准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之间的辩证关系,构建“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的工作格局。强化党委落实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对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措施及时“拉一把”。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堤坝

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举办了全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参赛范围覆盖1440余个基层党组织21600多名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力度,着力扩大廉政宣传覆盖面,编印《阿拉善纪检监察工作》《廉政之声》《廉政之窗》《廉风清韵》等各类刊物50余期,编发廉政短信4万余条,通过“阿拉善清风”及各旗(区)6个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300余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阿拉善地方文化中的廉洁内涵,举办廉政主题书法展和盟直单位处级干部配偶廉政教育培训班,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形式。

有效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积极打造集党性修养、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教育平台,共有来自盟内及周边地区近万人接受警示教育。编印《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剖析及相关问题通报汇编》,组织召开全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盟、旗(区)纪委查处的发生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违纪问题进行公开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强化组织创新深化体制改革

以“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为主线,盟旗联动、统筹推进,确立的7个方面29项具体改革任务全面启动。

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发《阿拉善盟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工作细则》,认真落实责任分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制度。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机制,通过问卷、网络、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各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和评价,对社会评价不高或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强化了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紧紧抓住“同时”报告这个关键,规范程序、优化环节,明确报告范围、报送内容、报送流程和报送时限,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旗(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实行苏木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任免职由盟纪委审核备案制度,严把准入、退出关口,有力促进了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一年来,提名考察3名旗纪委书记、6名旗(区)纪(工)委副书记和24名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

坚持内涵发展,整合机构、盘活存量,采取综合派驻为主的模式,进一步深化盟、旗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着力提升“全覆盖”实效。其中,盟本级设置派驻纪检组21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占到了86%,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统一保障。健全完善制度,采取“1+N”方式,制定《中共阿拉善盟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机构工作暂行规定》以及监督工作制度、参加列席会议制度、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体系,强化了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刚性约束。

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旗(区)、苏木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对基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推动基层纪委充分履职。

聚焦政治定位用好巡察利剑

把巡察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化,认真总结开展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盟、旗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与纪律审查、纠正“四风”、严守纪律无缝对接,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有序衔接,与派驻监督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着力构建起全覆盖、无死角的党内监督体系。

修订出台《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巡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相关部门支持巡察的配合责任和被巡察党组织的自觉接受监督责任,实行盟委委员会议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和盟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推动各旗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并与盟委巡察机构在工作上一体推进、在制度上一体规范、在队伍上一体建设,形成盟、旗巡察联动机制。

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科学界定监督范围和重点,合理确定监督内容,确保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把成果转化运用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通报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向被巡察对象党组织反馈并及时移送、移交有关部门核实处理,督促巡察对象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持续深化“三转”打造执纪铁军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盟纪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夯实监督执纪基础。积极配合盟委做好旗、苏木镇纪委换届工作,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通过面向基层选调、公开遴选和面向全区公开考录等方式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的年龄梯次和知识结构。推进教育培训常态化,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和能力培养力度。定期对盟、旗(区)、苏木镇纪(工)委“三转”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回归主业主责,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担起来。制定《阿拉善盟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规范系统内部干部监督信访举报处理程序。

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要冲刺。新的一年,新的征程,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把阿拉善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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