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赤峰又一道“禁令”来了!赤峰

红山晚报 / / 2017-02-14 11:03

2月7日的《一个微信朋友圈内的聚焦:节日里,鞭炮是燃是禁?》在朋友圈内引发微友关注。据记者粗略统计:在微友所留的29条有效评论中,支持禁止燃放的比例接近9成;支持燃放的比例为一成多。另据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的最新消息:近日,赤峰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违规燃放A、B类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小调查:支持禁止燃放占比近9成

记者从微友的留言中获悉,在支持禁止燃放,认为不放好的意见中,主要从噪音、空气质量、人身财产安全、如何继承传统习俗等几方面考虑。

微友斯凡认为,应全城禁放。微友63说:“我家居于小区中央。楼下有一十多平米小空场,是几百户放鞭炮的首选地。每逢除夕总是一夜不得安宁。鞭炮实在是相当烦人了。”

微友老顽童认为:燃放鞭炮是一种劣习。即污染了环境也浪费了钱,甚至还会炸伤人。不放为好!

微友远方彩色的云称,传统不一定都要继承,随着时代发展,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放鞭炮明显弊大于利,应果断禁止!

微友大卫老师工作号支持禁放理由是:影响空气质量造成空气污染;放炮无时间限制造成噪音污染;燃放地点随意,对他人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不符合卫生城市的发展方向。我尊重传统,但是更希望拥有高质量的生活环境。禁放鞭炮,看似是一个小事情,却是生活环境改善的大事情。

微友偷回忆的人留言:管不了别人先从自己做起。我以前就是经营烟花爆竹的,从前年开始已经放弃经营。今年没有燃放鞭炮,一家人坐在一起高高兴兴地唠家常比那强多了,也算是为空气质量尽一份力量!

不赞成禁放的微友则从传统习俗角度发表意见。

微友阿杰认为,不能因噎废食!如果那样的话!还叫年吗?

微友漂说,一年一度的正月十五就要来到了,建议有关部门规划烟花燃放点 给城市增加些节日气氛。

微友阿寶留言称,喜庆的日子,如开工典礼、婚礼、传统节日等都要放鞭炮助兴,这是习俗。不宜强制,应以疏代堵,慢慢引导,使人们自觉转变观念,提高保护环境意识,由少放到不放,逐步过度。

全市禁止违规燃放A、B类鞭炮

2月9日,记者从红山区安监局相关人士处获悉,近日,在《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和A、B类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中,对违规燃放A、B类烟花爆竹产品行为提出禁止性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违规燃放A、B类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A、B类烟花爆竹产品。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A、B类烟花爆竹产品。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巡逻,特别要加强对违规燃放A、B类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管理,对不听劝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凡在本市区域内因违规燃放A、B类烟花爆竹产品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对非法销售A、B类烟花爆竹产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查处。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A、B类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另悉,以前,从自治区到赤峰,都相关禁止性规定。如《内蒙古自治区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的《赤峰市中心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禁止烟花爆竹的品种、禁放区域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制定了赤峰市中心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相关链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

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

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危险性较小的产品。

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的产品,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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