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兴安盟社会稳定治安良好兴安盟

兴安日报 / / 2017-02-14 18:42

春节长假期间,兴安盟公安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兴安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精心谋划、精细部署、精诚履职,全面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节日期间,兴安盟未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全盟实现了紧急突发事件零发生,火灾事故零死亡,监管场所零事故,公安队伍零违纪。

精细谋划部署,砸实责任链条。兴安盟公安局高度重视节日安保维稳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部署。针对春节期间人流、车流、物流、资金流量密集,群众自发性活动多等情况,全盟公安机关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优良作风,日夜坚守、奋力拼搏,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稳定、保民生。各级公安机关主动研究,制定周密安保方案,层层分解量化任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了春节期间全盟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

坚持多措并举,压住治安阵脚。全盟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震慑一号”社会治安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切实把专项整治与治安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震慑一号”社会治安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871人次、警车377辆次,清查整治重点单位、要害部位1200余家;破获刑事案件11起,查处治安案件6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6起;消防安全检查651家,整改火灾隐患55处。春节期间,全盟公安机关通过“交巡合一”警务模式强化巡逻防控,加大对重点地区、场所、路段的巡控力度,每日出动警力989人次、警车181辆次。盟武警支队与乌市公安局全天候对乌市主要街道进行武装编队巡逻,其他旗县市均加大了对大型市场、商场、繁华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维护治安秩序,提高了见警率。各旗县市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等购物场所的便衣反扒,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突出严查严治,保障公共安全。交巡部门提前启动春运工作,组织警力深入各客运车站进行安全检查,坚持源头治理的同时,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防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春节期间全盟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平稳、有序。全盟共出动公安交巡警力3973人次、警车1165辆次,启动交巡警执法站18个,设置临时执勤点26个,启动农村牧区劝导站667个。春节期间,全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34起。消防部门持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并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治安、反恐部门全面深化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安全无事故。提前掌握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落实安保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全盟公安机关以“开门入户”活动为抓手,组织民警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开展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常识大宣传,着力构筑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监管部门对各类关押场所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对在押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力量,确保了监所的绝对安全。

强化应急职守,有力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领导带班和民警值班制度,严格保证足够警力备勤,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五条禁令”等,全盟公安队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细化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做好人员、装备、交通及通信等各方面的准备和保障工作,随时做好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准备。两级纪检、督察部门成立督导组对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执勤执法、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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