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1至2月份查出14起私搭违建阿拉善盟

阿拉善日报 / / 2017-03-01 19:51

近日,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阿左旗地区违法建筑排查力度,1至2月份共查出14起违法建设行为,建筑面积为1261.42平方米,其中强拆10户,拆除面积1073.62平方米,其余4户正在履行执法程序,与当事人协调拆除。

2月27日上午9点,记者跟随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来到鹿圈山附近巡查一处违法建筑,因举报群众未说明具体巷道位置,经半个多小时的反复寻找发现,群众所举报的某平房住户私自违建的50平米建筑已被拆除。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副队长赵迁指着已经恢复原貌的现场说:“前几天这里确实存在违建,我们调查发现该建筑是当事人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的,属于违法建筑,就立即查处并安排拆除。”据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仲家文介绍,随着征收力度和范围的增大,今年城区内违法建设现象有所增加,在近期发现的14起大型违建都是在城区建设规划范围内,对于这些违法建设行为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姑息。

日前,为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阿左旗人民政府针对禁止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公告。该公告中明确表示,凡未经住建、国土等部门依法批准,私自进行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均属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的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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