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颁发首张 “十二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兴安盟

/ / 2017-06-10 18:57

工商局服务人员为办证企业解读多证合一政策

6月9日,在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工商局服务窗口,内蒙古警通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分公司总经理顾云艳拿到了兴安盟首张“十二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作为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组确定的全区6个“多证合一”试点盟市,兴安盟“十二照合一”就是在过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这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兴安盟商务局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备案”及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二类医疗企业生产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等7项登记备案事项纳入其中。

兴安盟工商局副局长默志勇介绍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后,将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的问题,给企业营造一个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同时,由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和全覆盖性的特点,未来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即可。

据悉,此次“多证合一”试点改革,限于兴安盟境内盟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试点范围。符合上述范围的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应认可“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推动其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内蒙古客户端记者:胡日查高敏娜通讯员马行天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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