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 惠及百姓通辽
幸福家园
市政务服务中心
重新铺设沥青路面
熏衣草花田
美好的晨练时光
笑意写在脸上,幸福印在心上,70年来,在党的阳光雨露沐浴下,通辽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大幅度提升。
通辽市持续发力,将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推动就业水平不断提高。今年1——6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631人,同比增长12.8%;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51人,同比增长52.2%。
通辽市砥砺前行,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坚强后盾,促使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18万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通辽市阔步前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双城同创”持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震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
站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之上,我们拿出“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的勇气,把民生改善、人民幸福镌刻在新的历史年轮之上。
千事万事,民生大事。市委、市政府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改革新要求、人民新期盼,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市民生工作取得新突破,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显著提升。
就业有工作 创业有平台
5月18日,由市人社局主办、市就业局承办的“通辽市首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暨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拔赛”举行,10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8名优胜选手参加了在呼伦贝尔举办的盟市分赛,7名选手晋级自治区比赛,1名选手获得全区第一名。年初以来,全市各级人才市场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活动,期间举办专场招聘会17场,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6.7万份,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近4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7万人。
今年,通辽市依托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云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构建现场招聘、网络招聘、远程招聘、手机求职、人才E站、公共服务“六位一体”的实时智能招聘服务体系,做到就业有工作、创业有平台,全市就业率显著提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分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等工作任务列为民生实事重点任务。我市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推进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631人,同比增长12.8%;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51人,同比增长52.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低于自治区3.9%的控制目标。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363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690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8.12万人,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5309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2万人,缴费金额4100万元。
通辽市将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组织编印了《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简易手册》《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手册》等宣传材料;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就业困难人员491户,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未就业困难人员56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1人;开展旗县市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年检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有效数据量达到80.89万人,共发放《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51.68万本,基本实现了9项实名制管理数据与统计报表相统一。
通辽市还积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规范创业孵化园区管理,依托市创业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打造创业指导服务平台;重点打造“集中+分散”模式的创业孵化平台,2016年争取到自治区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60万元,新认定2个市级标准化和7个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今年将重点打造“通辽创业谷”“创客通辽”等众创空间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基地。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取得新成效,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孵化园区建设成效明显,实训基地群初具规模,家庭服务业发展逐步规范,重点人群就业稳定增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健全,初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社会救助兜底 小康路上一个不落
近年来,通辽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困难家庭的人病了有人管,孩子上学有补助,日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家庭的“心病”越来越少。
今年,通辽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人抓、有人管,实现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区、市、旗三级联网,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月度审核制度,实现了核定管理工作动态化、常态化,确保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上半年,全市开展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达到51万人次,下发疑点数据13370条。
今年,通辽市着力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18万人,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20元/月和4700元/年,同比增长5%和6.8%,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70元/月和2900元/年,同比增长4.4%和7.4%;保障特困人员11982人,城市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100元/月和520元/月,同比增长26.4%和32.3%,农村牧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9000元/年和6200元/年,同比增长12.5%和37.8%;保障孤儿531人,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600元/月和1320元/月,同比增长14.3%和17.9%,保障标准位居自治区前列。
同时,通辽市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卫计委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养老院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等五个方面着手,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转变;组织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议,观摩了我市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查摆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深入开展“华正光明行”助老活动,累计组织义诊活动299场,筛查8606人,305名患者重见光明,为患者减免医疗费用60万元;扎实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692万元,惠及39045名老人。
通辽市成立了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实现“五险合一”征缴,并向旗县延伸。五项社会保险征缴、发放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线上和线下两个经办服务大厅,建成2101个社保综合服务点,发放社会保障卡195万张,实现了老百姓不出村甚至不出户就可以缴费、查询和领取,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开展综合治理 让城市“颜值”飙升
“以前带着孩子去辽河公园玩,最怕遇到遛狗的,这狗拴着绳子还好,没拴绳子的我怕咬着孩子。”市民何女士告诉记者,自从《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辽河公园里不带牵引绳就出来遛狗的少了,地上的狗粪便也比以前少多了,大家都开始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
《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2016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内容包括总则、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五条。
近年来,为使城市更美丽、百姓更幸福,市委决定开展国家级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加强和规范了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增强了公众卫生意识,让城市的主人们主动行动起来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与此同时,我市还进一步加大《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以此提升我市城市法治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开发区将做好“双城同创”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道路建设、亮化、建设垃圾填埋场、新建街角公园等提升我市新城区“颜值”。
通辽市还通过持续推进“双城同创”,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和权限;组建城镇综合执法机构,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坚持以服务为核心,促进城市管理向网格化、智能化、人性化方向发展;深入实施城乡清洁行动,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期地开展下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物业管理、交通秩序等焦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评选文明户、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道德素养。
公共安全治理 保人民群众安康
今年,通辽市公安系统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工作,推进方法和手段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有效提升了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通辽市先后开展了“春运”“震慑系列”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危化品运输车和摩托车违法行为等17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475人。在全力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我市公安系统逐级签订责任状,压实领导责任,围绕重要节日、“震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等重要节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5万余人;部署开展农村牧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农村牧区延伸。在全力做好主城区“疏堵保畅”工作中,采取“视频巡查动态布警、人工干预交通信号、多时段设置信号灯配时方案、早中晚发布实时路况引导出行、规范校门附近等易发拥堵点停车秩序、限制临停时间、设置绕行标识、与教育部门建立信息预警机制”等十多种新的“警力+科技”手段,使主城区高峰时段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坚守消防安全底线,实行农村消防安全市旗乡村和居民五级责任捆绑。全市农村牧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今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278起,同比下降8.9%,未发生重大火灾。因火灾事故受伤1人,无人员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62.4万元,同比下降41.3% 。
在治安秩序整治上,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动,不放过一条违法犯罪线索,不放过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不放过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以高压态势“端窝点、摧组织、打团伙、破网络、抓逃犯”,有力侦办了一批涉枪涉爆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案件,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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