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一男子酒后 滋事又袭警被批捕锡林郭勒盟

锡林郭勒新闻网 / / 2018-11-14 16:18

日前,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决定批准逮捕。

10月19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醉酒后在多伦县一饭店内滋事,该饭店经营者随即报警,多伦县桥西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往现场,在处警过程中,高某某不但不配合调查,反而辱骂、踢踹三名处警民警,后挥拳击打民警马某某面部,致使民警马某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微伤。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特别增加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的规定。但总有人不计后果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近三年,多伦县共有13人因妨害公务罪被处以刑罚,在接受审判时,他们奥悔不已,一时的冲动导致失去人身自由,均表示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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