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购买农资“五注意”社会

新华网 / / 2019-05-08 06:48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历年来的投诉情况,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以下五种情况。

    一、购买农资时,必须要查验商家证照是否齐全,不要到证照不齐全的店铺购买,更不要经熟人介绍等购买无证照商贩的物资。

    二、购买的物资必须包装完整,有商标名称、厂名、厂址、说明书。

    三、购买农资后,必须索要购物凭证(盖章),凭证上要载明名称、数量、型号等;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使用;同时要购买留样物品,以备维权时使用。

    四、购买农资时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对种植方法、出苗率、田间维护、产量等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备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合理解决。

    五、如种植后出现出苗率低,作物与说明不一致,产量下降等问题,要及时向农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反映,并要拍录相关证据。(徐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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