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发生撕咬 主人动手伤人获刑社会

新华网 / / 2019-05-23 18:51

    近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10月9日晚20时许,刘某某遛狗回家途中,因自家的狗被崔某某饲养的狗嘶咬,刘某某将崔某某位于牙克石市滨河湾佳园小区的门市玻璃敲坏,引起崔某某的不满。崔某某追赶刘某某家中与其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崔某某将刘某某打伤。经鉴定,刘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牙克石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某具有认罪悔罪表现,系初犯,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贾玉萍)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