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盗母牛丢弃途中仍构成盗窃罪社会

新华网 / / 2019-05-23 18:51

    近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8年11月28日7时许,齐某某在扎兰屯市昆尼气林场铁古气,发现阿木牛河附近有三头母牛无人看管,便趁人不备将三头母牛赶至钱某某家,以21000元的价格卖给收牛人高某某。交易成功后,齐某某害怕事情败露,将卖牛款退给高某某并把牛向昆尼气方向驱赶,在途中将牛撇下,乘客车返回昆尼气。经牙克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被盗三头基础母牛在2018年11月28日的市场零售价为人民币28325元。

    牙克石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齐某某的指定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齐某某符合犯罪中止的规定,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建议对被告人齐某某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因为被告人的盗窃行为已经实施终了,属于犯罪既遂,并非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且被告人在卖牛交易完成后,因害怕其盗窃行为被发现,才将卖牛款返还高某某,且并未将三头牛主动返还给被害人,只是在路边撇下,被告人齐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中止。

    但被告人齐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刘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齐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盗财物经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被害人,可以对被告人齐某某酌定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齐某某的犯罪情节且系初犯,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被告人齐某某适用社区矫正,并适用缓刑。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贾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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