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首例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社会

新华网 / / 2019-12-05 11:23

    5月24日,由鄂托克旗公安局侦办的陈某某等三人涉恶案件,经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八年、二年零十个月、一年零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一审法院认定:2006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向乌兰镇周边牧民放高利贷。贷款逾期后,陈某某通过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逼迫被害人向其支付罚款、高额利息和本金。陈某某还伙同阿某某、周某某,以强拿硬要、殴打、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滞留营业场所、强占他人住宅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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