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获利150元 被判拘役三个月社会

新华网 / / 2019-12-05 11:23

    张某某盗窃一辆电瓶车后,销赃获利150元,却给自己换来了拘役三个月和罚金的处罚。

    2018年12月4日2时许,张某某在牙克石市宏寓小区将赵某某停放在单元门前的一辆电动车推走。同日10时许,张某某将电动车卖至自行车修理部,得款150元。后经牙克石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该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639元。

    案发后,电动车被牙克石市公安局扣押并发还被害人赵某某。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贾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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