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王莉霞主持 贺海东曹思阳参加呼和浩特新闻
5月6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莉霞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必须从政治大局上牢牢把握的重大工作。经过艰苦努力,首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自治区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全力推进工作,切实按照标准、时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坚决落实、在责任上精准发力,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接续奋斗、持续攻坚,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园区污染治理、能耗双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四篇文章”。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系统观念,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扎扎实实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呼和浩特市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等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容、细化举措,形成闭环,切实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焦点、重点、难点问题。
市领导贺海东、曹思阳、云海、刘程民、吴文明、毕国臣、毛宝锋、云新明及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海珍)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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