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呼和浩特新闻

新城区人大 / / 2024-04-18 09:47

4月15日下午,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对新城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飞、区人大城环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来到小哈拉沁沟实地检查了新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面了解施工进程和治理情况;该项目于2023年9月全部进场施工,已累计完成治理面积79.58公顷。随后,检查组实地考察哈拉更村化工厂尾矿库治理项目,该项目主要针对哈拉更村境内尾矿库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并对封场后的场地进行生态修复,目前已全面完成土壤污染治理。在哈拉沁沟老爷庙断面,实地考察了老爷庙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该断面常年地表水水质为2类水体。最后,检查组对蒙草种业中心项目进行详细的考察,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后,与相关负责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全力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动新城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要强化生态环保督察巡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转变执法理念,丰富执法手段,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有力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深入人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抓好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防止问题整改出现反弹,确保反馈问题能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

(人大城环委  云莉)

[责任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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