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数据风采——兴安盟着力夯实大数据基础 加快推进数据“聚通用”要闻

内蒙古社区报 / / 2019-10-28 17:58
近年来,兴安盟结合本地实际确立了1+1+4+1+N的大数据发展思路,即:完成1个政务云平台建设,1个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精准扶贫4项大数据应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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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安盟结合本地实际确立了1+1+4+1+N的大数据发展思路,即:完成1个政务云平台建设,1个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精准扶贫4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并推动以社会资本市场化运营为主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再逐步拓展到更多应用。按照这一思路我盟扎实开展各项大数据工作,积极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规范化、基础设施集约化、信息资源共享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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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

成立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2017年8月中旬,我盟将大数据工作职能由盟发改委划归至盟工信局,成立了兴安盟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科级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5人。负责拟定全盟大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全盟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成立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为加快推进大数据相关工作,2017年9月初,盟里成立了由盟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领导为组员的盟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工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

印发了《兴安盟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5)》。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内兴安盟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总体思路等。特别是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整合、数据汇聚流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出了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

印发了《兴安盟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的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此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从计划管理、审批管理、建设管理、验收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实现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通过建立专家库,执行项目专家评审制、专家验收制、备案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去年,按管理办法管理程序共征集评审了14家单位39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额7171.24万元,经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合理性等方面评审论证,最终经盟行署同意,共将10家单位的14个新建信息化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总投资2043.24万元,评审后资金为1156.7万元,经过筛选和资金合理性审核后共节约资金6014.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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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

(一)建立政务云平台。参考宁波、青岛等地云数据中心运营方式的转变过程,以及世界范围内云数据中心由 “自建”向“租赁”转变大趋势,遵循“不为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我盟决定采取“以租代建”政务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政务云平台,经过招标采购最终由中国移动兴安盟分公司中标兴安盟云数据中心基础资源服务项目。目前,盟政务云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初步具备云资源服务能力。基本建成以呼和浩特和林格尔远程混合云(公有云和私有云)为主,兴安本地私有云为辅,两地各建一个灾备中心互为灾备的政务云平台架构。共迁移上云单位20家,发布云主机166台,其中虚拟机157台,物理机9台,占用VCPU2108核,内存6992GB,存储1456.36TB。该项目在2018年度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的评选中分别荣获全国集团客户最佳实践案例三等奖和2018年全区“互联网+”行业应用一等奖两项奖项,已被列入标杆案例,得到阿拉善盟等多地的广泛学习和推广应用,轻资产高效益的模式对于偏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有很高的推广借鉴价值。

(二)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按照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统一规划,我盟于2018年3月启动基于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共享门户和开发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登录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目前,盟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建设完成,初步具备数据共享交换能力,完成了与自治区平台的组织、目录、资源、全流程级联和深度级联。通过平台现已为盟级政务平台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服政务务平台对接交换32个库表资源,申请交换国家、自治区26个接口资源。

(三)建立大数据展示中心

为满足不同大数据展示需要,我盟投资近100多万元建成面积约100㎡,具有21㎡左右的高清LED展示大屏的大数据展示中心,它为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我盟大数据发展的规划、措施和成果等提供了重要平台。

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9号)精神,我盟以大数据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政务信息系统“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等方面工作。2018年9月,我盟对具有自建信息系统的9家单位,33套系统进行了专项审计,全面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底数。现已建立专项审计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审计。通过实施政务信息系统迁云工程,完成20家单位应用系统的迁移上云。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普查,编制形成《兴安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一期)》,47家单位共编制目录705个(包含信息项115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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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大数据云示范应用建设

政务云。实施“政务云工程”,提升全盟骨干传输网,持续完善全盟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顶层设计,整合梳理全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库系统。初步搭建政务服务云平台,整合优化兴安盟政府系统办公业务平台,健全政府服务一体化电子监察系统,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30%。

教育云。实施“教育云工程”,逐步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的目标。初步搭建兴安盟统一教育云平台,汇聚全盟教育数据资源,整合教育信息系统。

医疗云。实施“医疗云工程”,实现全盟人口健康信息在平台汇聚,政府与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形成有效的数据对接,与自治区人口健康平台、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全盟范围内健康医疗相关信息一卡通用,各业务系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远程健康医疗服务覆盖盟市、旗县、乡镇三级机构,居民就医和健康管理更加便捷。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管理使用、标准体系和安全管控机制更加完善。

扶贫云。实施“精准扶贫云工程”,进一步提升扶贫数据质量,提升信息系统使用效率,实现对扶贫工作的信息化和常态化管理。加快推进扶贫云建设,结合实际强化精准扶贫大数据具体应用,利用大数据跟踪管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确保扶贫任务有效落实。

农畜产品加工行业云。实施“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云平台项目”,初步建成兴安盟绿色农牧大数据平台,汇聚农牧生产、加工、销售、质量安全等数据资源。重点面向农牧业信息采集、育种、生产、追溯、流通等环节开展信息化建设,发展大数据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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