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呼和浩特市发布1号公告要闻

内蒙古社区报 / / 2021-01-10 11:5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1号)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1号)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疫情出现多点零星散发。随着春节临近,我市人员流动大幅增加,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多,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欢度祥和佳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对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国内中风险地区来呼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并进行14天健康监测。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取消大型庙会、体育赛事和跨盟市、跨省市年会等大型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商业机构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主动压缩和取消各类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线上团拜,视频年会。


3.严格控制大型聚餐活动。坚持红白喜事从简,城区餐饮单位承接50人以上的宴会、农村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要提前3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餐饮单位、主办者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严格落实参加宴会人员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限制桌数(20桌以内)、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邀请1个月之内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呼人员参加宴会。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4.从事进口物品、冷链食品和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经营的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严格按规范流程消毒、洗手。对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和货物要严格消毒、定期抽检,并认真登记货物流向等详细信息。


5.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健身房、图书馆、电影院、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限制瞬时人员流量。


6.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感冒药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居民持身份证、医保卡等实名证件、并扫取电子健康码进行信息查验、登记购药。


7.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向属地卫健部门报告,规范转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同时做好疫情信息登记,不得私自接诊或拒诊。


8.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及时提醒警示,严格要求师生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全体师生原则上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9.倡导广大市民在呼过年,尽可能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离呼,不跨省、出境过年,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大型活动,室内常通风,出行戴口罩,尊重他人健康,用实际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10、鼓励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防护,返乡后14天内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坚持少串门、少聚集、不聚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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