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盟完成全盟不动产登记系统迁移至政务云兴安盟

盟自然资源局 / / 2021-02-05 13:57

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中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随后,自然资源部先后发布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等系列通知,从流程优化、信息共享、人员集成、收费减免、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部署落实。

兴安盟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由盟级统一开发部署,各旗县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客户端的方式接入使用。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要求,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我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制定了一套完整可行的系统迁移改造实施方案,在通过专家评审和履行了相关的招标手续后,仅利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全盟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数据迁移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不涉密数据在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创新数据交互方式,实现数据异地灾备,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不动产登记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完成登记系统内外网迁移。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由自然资源业务专网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开发的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平台开展接口对接 。接入盟行署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数据接口对接开发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推进“一网通办”模式。

二、创新数据交互方式。将权籍数据部署在自然资源业务专网,不动产登记平台通过数据摆渡机制调取服务,以接口的方式从自然资源业务专网调取权籍数据,创新电子政务外网和市级自然资源业务专网之间的数据交互方式。

三、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系统中的的6个登记环节合并为现在的4个,办件的流转时间相对应减少1天,部分类型的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缩短了1天。同时将“互联网+不动产”系统进行升级,减少了受理人员人工摆渡的环节,实现了数据在互联网和政务外网之间的数据互通,发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便民作用,拓宽申请人的申请渠道,让其可以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申请,带动线上受理业务的增加,引导企业和群众从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分流。

四、实现登记数据异地灾备。借助此次内网外迁的机会,利用光闸的数据库同步功能将政务外网上的登记结果和附件实时回传至业务专网,做到了登记数据和附件的异地灾备。

五、切实保障网络安全。严格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的要求,在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盟级机房跟盟行署电子政务外网的边界处,规范从低密度网络向高密度网络传输数据,并从网络安全管控上部署安全设备,规范“跨网”数据交换的权限管控、网络访问行为管控、网络攻击行为管控等;同时,部署日志审计、运维审计、堡垒机等网络安全设备,切实保障了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的网络安全性。

不动产登记作为政务服务大厅最主要的窗口单位之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接盟政务服务局,同全盟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推进我盟“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同时积极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通过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化,建设不动产电子证照库,实现全盟通办,打破各部门、各行业间的“信息孤岛”,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为以后全区通办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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