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打造“能动公诉+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鄂尔多斯

/ / 2023-01-16 15:42

近年来,诉讼案件和刑事犯罪高位运行,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持续增多,既加剧了司法工作负担,又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伊金霍洛旗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探索打造“能动公诉+诉源治理”的工作机制,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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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变“被动受案、就案办案”的传统模式,延伸办案工作,打造协作配合、联合调解、定分止争的能动公诉机制。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占比大的趋势,以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息诉罢访为目标,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态度,延伸做实办案工作。一方面,在全市率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每周安排检察官办案团队轮班入驻,在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的同时,加强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矛盾调处的引导工作,促成受害人与被告人及早化解积怨、认罪认罚。另一方面,牵头与旗公安、法院、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全旗轻微刑事案件多由邻里纠纷、婚恋矛盾、交通肇事、轻微伤害引发的特点,联合出台《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开诉前与诉中的联合调解工作。

通过实行“受案前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和受案后合力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2022年提前介入的21件刑事犯罪案件中,促成矛盾提前调解3件;受理审查起诉后促成刑事和解58件74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不起诉16件26人,起诉的42件48人全部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无一复议复核和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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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止“一诉了之、不诉不管”的办案弊端,强化社会治理,打造刑行衔接、训诫教育、预防违法的能动公诉机制。针对以往办案注重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指控出庭等工作,而对后续行政处罚、训诫教育、系统预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做得少的情况,以及轻罪案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比例上升、部分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存在训诫教育缺失的情况,更新司法理念,实现由“重治罪”到“重治理”的转变。

一方面,聚焦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企业和行业管理存在的漏洞问题,实行前端规范、中端审核、末端监督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理模式,编发检察建议工作指导用书,检委会适时研究改进工作,实行办案部门、分管领导、检察长三重审核把关制,强化检察建议制发的合法性、说理性,以“没完没了”和“我管促都管”的态度,持续跟踪推动落实,确保检察建议刚柔并重、监督见效。2022年以来,共在403件刑事案件办结后,向纪委监委移送应当予以党政纪处分的线索10件次、向有关行政机关建议行政处罚的4件次、向有关单位和企业发出社会治理和企业合规建设检察建议38件次,制发的一件职务犯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另一方面,与平安伊金霍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出台《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办法》,以人口密集的阿镇为试点后扩大到全旗所有乡镇,从高发的危险驾驶犯罪拓展到盗窃、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签订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设置包含公益服务、交通协管、疫情防控等内容的“多元菜单”和个性化考察方案,各镇政府平安建设办负责安排监督和考察评估,该院综合研判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公益服务评估等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不起诉处理的决定。2022年以来,68名轻罪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累计现身说法和参与社区微心愿项目12人次、疫情防控值班40人次、交通协管17人次、捐助暖心公益项目资金1.3万元、捐献医用口罩5000个、为社区公益少儿托管班授课10余次、为群众办好事650余次,有力助推了基层社会服务和治理工作,达到了“社会化惩戒、公众化教育”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强化法律监督,为全市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国家典范提供有益检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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