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赤峰
赤峰日报
/ / 2019-02-14 16:23
日前,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去年1至11月份,赤峰市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1天,优良率达90.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9天,细颗粒物同比下降9.3%。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市委、政府科学谋划、综合施策,制定实施了自治区首个盟市级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赤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把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狠抓大气环境治理,持续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平房区居民燃煤炉具清洁化改造、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废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精细化治理、城市扬尘污染管控、油烟油气回收治理、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等工作,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强力推进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大气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综合整治,我市中心城市空气质量连续4年持续改善。2017年,在全区百万人口以上中心城市中第一个实现PM2.5达标,大气污染防治走在自治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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