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完善医保政策 提升保障水平呼和浩特新闻
网讯(北方新报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实习生 王婧) 3月5日,2021年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首府将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出台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持续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合理设置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支付限额,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据了解,除了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首府医疗保障部门今年还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在发挥医保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作用方面,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人民群众免费接种疫苗费用,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医保支付结算工作,监测好疫苗费用支付情况。
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将启动实施《呼和浩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等配套政策,3月底前将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年底前将中重度失能人员中的20%,近2000人纳入保障范围。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建立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机制,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
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方面,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确保困难人群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资助参保待遇。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同时发挥医保“红黑名单”制度作用,将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纳入“黑名单”,并入信用管理体系。
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积极参加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联合组织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人工晶体”联合带量采购及四川省等省际联盟联合组织的“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三明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扩大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深化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推行DIP和DRG付费方式,完善支付政策,确保《国家2020年版药品目录》顺利切换。
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方面,将市本级办理的参保人员核定、待遇支付等服务事项下放至旗县区办理,同时按国家、自治区要求,年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责任编辑:章颖慧]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