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大力实施“五大振兴”推进乡村发展乌兰察布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 / 2018-11-14 16:18

今年前三季度,乌兰察布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能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实施“五大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三农”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聚焦农牧业导向转变,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前三季度,全市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44.9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25.69亿元,农畜产品加工与农牧业总产值比达到1.5,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350万人次左右,实施了“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三年行动”,推动农牧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加强乡村农牧民培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强化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培养市级科技特派员170人、职业农牧民4648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支撑。

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快建设现代乡村文明,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旗县级以上文明嘎查村和乡镇苏木比例达到40.2%,打造全国文明村镇8个、自治区级文明村镇7个、市级文明村镇74个。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有村规民约的嘎查村占比达到61%。

聚焦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启动,正在修编《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暨村庄布局规划》,察右前旗、商都县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全市地膜年使用量约1万吨,回收率达到65%。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至9.78万吨和397吨,总体上呈现增速放缓、增量下降的态势。划定畜禽禁养区195个,面积1327平方公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50%。创建自治区级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旗县2个,建设了自治区级休闲农牧业示范点9个。大力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禁牧2352.65万亩、草畜平衡区1117万亩。人工种草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草原平均植被盖度达到44%。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乡村组织振兴。扎实开展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建设农村牧区过硬党支部,“一肩挑”嘠查村比例达到20%。调整充实了嘎查村第一书记,切实发挥服务乡村振兴生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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