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8分: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社会

新华网 / / 2021-01-07 21:14

近期,国家验收组对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情况开展了实地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区改革验收评分为98.8分,总体评价为“优”,顺利通过国家改革验收。

按照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10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成的国家验收组,深入到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对国有林区改革情况开展实地验收工作。验收组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抽签选点确定的莫尔道嘎、根河、吉文、阿尔山林业局进行了实地验收,分别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兴安盟行政公署、内蒙古森工集团以及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莫尔道嘎、根河、吉文、阿尔山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区改革情况的汇报,查阅了自治区、森工集团以及以上四个林业局改革任务落实的相关文件等材料,在每个林业局随机抽取一个林场,分别召开职工座谈会,开展改革满意度测评。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启动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放在首要位置,把改善民生作为基本前提,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改革成效显著。

一方面,停伐政策全面落实。2012年起,内蒙古率先在阿尔山林区开展了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试点。2015年4月1日起,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5年间,林区累计停伐木材产量583万立方米,林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多,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另一方面,林区社会职能移交全面完成。在先期完成林区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森林公安等职能、人员、资产剥离移交后,2016年起又对林区计生、住房公积金、“三供一业”进行剥离,共移交“三供一业”及市政环卫等公共服务职能机构22个、人员4411人、账面资产6.76亿元。本着应交尽交、应剥尽剥,不留后遗症的移交原则,林区全面启动了林区城镇消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职能移交工作。

同时,森林资源管理责任更加明确。林区行政执法职能将继续由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承担;森工集团挂牌恢复运营,突出森林资源经营保护主业,重塑绿色转型发展新动能。森林资源管护成效也不断提升。强化管护站点建设,全部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网络等先进技术,在森林管护、森林防灾减灾智能化方面迈上了新台阶。森林资源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林区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指标纳入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体制中。林区制定出台了30多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办法,开展了打击“毁林开垦”、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系列专项行动。林区社会发展逐步融入地方。在棚户区改造、安全饮水、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实现了与属地一体化建设。

此外,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对与木材生产相关的1.65万名职工,进行了分类转岗安置;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由6%提高到12%,启动了企业年金;在职职工全员参加“五险”,养老保险纳入自治区统筹。完成棚户区改造17.1万户,5.28万深远山林场居民搬迁至中心城镇。林区职工年均工资超过6万元,较改革前提高了67%,职工获得感显著增强。(刘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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