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兴安盟

兴安日报 / / 2021-10-27 09:45

近日,内蒙古、北京、甘肃、宁夏等多地出现散发本土疫情,已波及11省份。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广大群众发出公告:

一、即日起,凡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我区(除通辽、赤峰、呼伦贝尔以外的其他盟市)往返我盟人员,一律需持绿色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盟。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盟地点就地隔离,在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要加强人员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境外返回、在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往返我盟人员,要提前和社区联系,采取闭环转运和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三、有涉疫地区,但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往返我盟人员,要主动进行健康监测。

四、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与病例行踪轨迹有交集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往返我盟人员要落实属地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五、各地街道(苏木乡镇)、社区(嘎查村)立即对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我盟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24小时内排查完毕,管控到位。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有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有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旅居史来盟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

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本人及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到村卫生室和诊所就诊,不要到药店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应佩戴医用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群众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八、风险持续存在,请广大群众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外出旅行归来要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九、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倡导“非必要不出盟”,确需外出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将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恪守底线,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相关人员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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