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群众就医减负呼和浩特新闻

正北方网 / / 2022-07-02 17:27

本网讯(北方新报网记者 王利军)7月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系统上半年重点工作暨党建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参保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据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蕾介绍,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转城乡居民医保条件,城乡居民缴费期由集中缴费期调整为全年均可缴费,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三级医院就医的报销起付线由1500元调整降至1000元,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孕期产科检查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增加异地门诊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报销待遇。异地就医未备案也可进行报销。

近期印发的《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取消乙类慢性病的申报审批,降低了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将最高支付限额按季度累计调整为年度累计,年度限额统一为2400元。

门诊慢特病和用药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取消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起付线,准入2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双通道”管理。职工医疗保险将血友病、肺动脉高压、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报销限额由原来的3.5万元~10万元的报销区间,调整封顶线为39万元。提高城乡居民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慢特病患者报销比例、取消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肺动脉高压等6个门诊特病的病种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乙类项目个人负担部分,从20%降到10%。

持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精准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截至5月底,支付疫苗接种费用906万元。

[责任编辑:温慧娟]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