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法院退还追缴赃款3万余元巴彦淖尔

巴彦淖尔日报 / / 2018-03-09 09:00

“当我接到法院法官打来的电话,说我去年家中被盗的现金能够退赃,我从心底里感谢他们!”农民李铁柱握着中旗法院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中旗法院向群众退还追缴的赃款共计30200元。

2015年10月以来,被告人马某某在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临河区、乌拉特后旗、五原县入户盗窃57起,涉案金额179621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害人联系,认真核实每一起盗窃的金额、时间、地点。承办法官按照判决书认定的数额,通过对被害人的身份核实等严格程序,积极组织退赃,以汇款转账、现场领取等多种方式,将赃款返还给被害人。

近年来,中旗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始终树立恢复刑事司法理念,注重审判环节的追赃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彰显了审判机关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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