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例巴彦淖尔
4月4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五原县天吉泰镇永红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天吉泰镇永红村违规将筹集修建村活动室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18万元设账外账,形成小金库;2011年永红村以修建村活动室及配套设施的名义骗取农保金4.2万元,计入小金库,用于村内吃喝支出;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将村内工程委托张某、赵某施工。对上述问题李来明负直接责任,苗云贵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29日,苗云贵、李来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乌拉特前旗明安镇陶来口子村大成功组组长潘文明乱摊派问题。2013年,潘文明在收取大成功组滴灌工程自筹款时,向组员多摊派500元,用于小组其他开支。2017年10月24日,潘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乌拉特前旗白彦花小学校长付淑梅乱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付淑梅违规向学生收取托管费、教材费、桌套费、代收水费、晚自习费等12.62万元,2017年11月20日,付淑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收缴。
4、临河区城关镇蓿亥村原四组组长李平晓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1月,李平晓给蓿亥村四组村民分配110国道拓宽和绿化带占地补偿款时,以自己曾为村集体垫付支出费用为由违规将其中2万元补偿款占为己有。2017年11月6日,李平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非法占有的2万元补偿款退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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