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法院为农民工讨薪103万巴彦淖尔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 / 2018-05-17 22:56

5月2日,家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的董淑丽给临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打来电话,感谢法官给他们讨回拖欠两年的工资。

2015~2016年,劳务分包商夏某某雇佣来自湖北省的董淑丽等23人到临河区某新建小区从事瓦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夏某某以资金不到位、无法支付工资为由,拖欠董淑丽等人工资103万元。2017年10月,董淑丽等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与夏某某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被申请人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仲裁后,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向临河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庭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经过多方沟通,法官了解到工人们都生活在湖北省较为偏僻的农村,文化程度较低,经济能力较差,路途遥远加上语言不通,无法到达法院参与诉讼调解,加之原告远在北京,双方均无法到场,调解工作可谓是举步维艰。为了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临河区人民法院及时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由分管副院长与劳动争议庭的两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近两个月的协商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给付日期。5月1日前,夏某某拿到了工资款并支付给这23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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