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通报两起典型案件巴彦淖尔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 / 2018-05-23 14:28

5月15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1.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大主席高春明等人在“十个全覆盖”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6年10月,乌拉山镇蓿亥村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过程中,对张某某的危旧房进行了拆除。村委会主任张某以不符合村庄整体规划为由要求异地新建,并承诺给张某某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且在未经村民李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宅基地指定给张某某使用。在随后实施过程中,承诺事项均未兑现,同时引发张某某和李某某矛盾纠纷。镇包村领导高春明(乌拉山镇人大主席)、梁永恒(时任乌拉山镇副镇长)和蓿亥村党支部书记张建军对存在问题始终未进行协调解决,导致张某某新房一直未建成,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且在上级部门调查核实此事时,镇包村领导未进行细致调查,简单处理,导致上报情况部分内容失实。2018年3月23日,乌拉特前旗纪委给予高春明、梁永恒、张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2.磴口县补隆淖镇副镇长刘俊燕在收缴农村养老保险费中失管失察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补隆淖镇社保办及村社工作人员在办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过程中,违规向参保农户收取5元工本费,共计3400元,用于其他支出。刘俊燕作为补隆淖镇分管领导,对此问题失管失察,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23日,磴口县纪委派驻工业园区纪检组对刘俊燕进行诫勉谈话,违规收取的费用返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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