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醉酒后竟在列车上点火 警方将其拘留呼和浩特新闻

正北方网 / / 2023-05-25 17:37

本网讯(草原全媒·网记者 刘 惠 通讯员 赵振辉 梅森)5月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了解到,近日一名男子因醉酒扰乱列车秩序,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拘留13日的行政处罚。

5月20日13时许,由呼和浩特开往昆明的K691次列车即将抵达宣汉站时,乘警曹峰接到列车员报警称,16号硬座车厢内一名醉酒旅客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乘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抵达现场后,民警通过询问周围旅客并调取公共场所视频画面发现,该男子从万源站上车不久后便在车厢内独自饮酒,不一会儿就喝了大半瓶白酒,随后自言自语起来。视频画面显示,13时39分,该男子不慎将酒洒在了车厢过道上,随后便用纸巾进行擦拭,擦拭几次后突然拿出打火机将地上的酒点燃了。见起了火,该男子立刻用脚踩去灭火,周围旅客也迅速用靠枕巾帮助灭火,火很快就被扑灭了,所幸没有造成危害。

民警立即将该男子传唤到餐车进行询问,在前往餐车的过程中,该男子情绪激动,不时辱骂并推搡列车工作人员。乘警随即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进行约束。

当列车运行至达州站后,乘警将其移交至重庆铁路公安处达州车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达州车站派出所依法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呼和浩特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时要尽量避免饮酒,遵守列车乘车秩序,醉酒滋事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困扰,自己也将面临处罚。

[责任编辑:杨旭英]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