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鼓励居民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社会

新华网 / / 2021-01-07 22:15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9日电(记者赵泽辉)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内蒙古鼓励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居民合理分担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代建局局长张鹤表示,鼓励小区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通过直接出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居民通过个人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改造。

张鹤说:“群众改造愿望强烈,支持度、参与程度高的老旧小区,将优先纳入改造计划。对社会资本参与程度高的老旧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据了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靠政府财力、居民出资、社会投入。内蒙古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贺靖强介绍,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2019年至2020年共安排资金39.7亿元,重点考虑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项目,如水电气暖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屋面墙体渗漏等等。

对有条件的,特别是居民积极性高、社会投入性大的小区,主要考虑便利和改善居民生活的内容,比如建筑节能、加装电梯以及体育健身设施、养老托幼便民服务设施等。

2019年和2020年,内蒙古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870个、25.1万户。2019年改造计划任务855个、12.1万户,截至今年11月底,2019年改造计划任务已全部完工。2020年改造计划任务1015个、13万户,现已全部开工,已完工6.8万户。

张鹤表示,“十四五”阶段前三年,将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十四五”阶段后两年,将重点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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