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启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冒黑烟”抓拍社会

新华网 / / 2021-01-07 22:15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公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实现三级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通过尾气遥感监测、重型柴油车冒黑烟视频抓拍以及道路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进行实时监测。

一、启用机动车遥感监测和“冒黑烟”抓拍点位如下:

1、东胜区铜川镇S214 K 16+000米附近,上行和下行分别设置1套;

2、伊金霍洛旗扎萨克G338 K988+300米附近,由西向东;伊金霍洛旗新街超限超载站附近,G210K455+50米处,由北向南;

3、达拉特旗耳子壕镇G210 K349+500米,由北向南,G210 K348+500米,由南向北;

4、准格尔旗S103 K100+400米,由西向东,S103 K99+920米,由东向西,

5、乌审旗乌兰陶勒盖G338 K1074+500米处,由南向北;

6、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G338 K1385+900米处,由北向南;

7、鄂托克旗框框井新召治超站出口处G109 K967+300处,由西向东。

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

1、汽油车及天然气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一氧化碳(CO) 2.0% ;一氧化氮(NO)0.2% ;

2、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不透光度30%;林格曼黑度1级;NO(体积浓度)1500×10-6。

三、依据标准:

1、《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

2、《在用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 (遥测法)》DB15/T 1244—2017。

四、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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