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各地严控聚会聚餐人数社会

新华网 / / 2021-01-09 11:01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9日电(李倩)进入冬季以来,多地疫情出现零星散发的情况。为做好疫情防控,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陆续发出通告,从严控...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9日电(李倩)进入冬季以来,多地疫情出现零星散发的情况。为做好疫情防控,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陆续发出通告,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明确聚集性活动报备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力度。

呼和浩特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承接100人以上婚丧宴、生日宴、会议聚餐等集体用餐,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一次性承接40人以上聚餐活动时,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包头市要求从严控制大型聚餐10桌以上、农村牧区集体聚餐50人以上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兴安盟要求民间举办婚宴、大型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要向嘎查村、社区报备,参加人数不得超过举办场地最大承载能力的75%。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明确,东胜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牧区集体聚餐服务提供者在承办10人以上集体用餐,包括婚丧宴、生日宴、年夜饭、会议聚餐等活动时,要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

此外,通辽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以及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要求各单位原则不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控制在10人以下。赤峰市要求,“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内蒙古多地发文明确,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餐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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